简体|繁体  
中央人民政府  省人民政府 
 
市卫生局
2008年01月14日  来源:

广元市卫生局(广元市中医管理局)
地址:广元市市中区东坝利州东路726号
邮编:628017
电话:3260287
网址:http://www.gyswsj.gov.cn/
 
机构职能:
  (一)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拟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、规章、技术标准、实施意见,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,并监督实施;实行全市卫生行业管理。
  (二)贯彻预防为主方针,开展全民健康教育;制定全市疾病防疫规划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;负责传染病、地方病、狂犬病和其他常见病、多发病的防治工作。
  (三)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、妇幼卫生、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工作;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。
  (四)监督管理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学校、社会公共等卫生;制定食品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。
  (五)负责医疗机构、从业人员、医疗技术应用、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。
  (六)组织、协调、处置重大疫情、疾病等突发性事件,防止和控制疫情、疾病的发生、蔓延;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。
  (七)监督管理血站、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;组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。
  (八)拟订全市医疗科研规划、计划,组织医药卫生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,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。
  (九)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;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,加强行业作风建设。
  (十)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,监督母婴保健法律、法规及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。
  (十一)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,落实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。
  (十二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Copyright © 2003-2007 www.cngy.gov.cn www.guangyuan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广元市人民政府主办 蜀ICP备05027021号 川新备06-070012

本站声明 联系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