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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水利农机局
2008年01月14日  来源:

广元市水利农机局
地址:广元市市中区东坝利州东路506号
邮编:628017
电话:3268081
网址:http://www.gyslnj.gov.cn/
 
机构职能:
  (一)贯彻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,研究起草水利农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;拟定全市水利农机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。
  (二)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(含空中水、地表水、地下水);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、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;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和跨县(区)水的中、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;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、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;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。
  (三)编制全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的水源规划;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工作。
  (四)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,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;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;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、水质,审定水域纳污能力;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;审查向湖库、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。
  (五)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农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;协调并仲裁部门间、县(区)间的重大水事纠纷,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,受理行政复议。
  (六)拟定全市水利农机行业经济调节措施;对水利农机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、管理、监督、审计;指导全市水利农机行业的多种经营工作;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农机的价格、税收、信贷、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;监督市级和指导县(区)水利农机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。
  (七)编制、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;初审转报中、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;组织指导市管江河、湖泊、河口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;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县(区)的重要水利工程,组织、指导水库、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。
  (八)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;组织、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;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。
  (九)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;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、电网管理;实施技术监督;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。
  (十)负责全市水产工作;拟定全市渔业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;实施渔业环境监测,负责水生动物防疫、境内检疫工作;协调处理重大渔事纠纷,查处渔政案件;指导渔船、渔港的安全监管。
  (十一)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。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。
  (十二)归口管理全市乡村机耕道建设及规划指导工作,指导机电提灌站、农村机电提灌专业服务组织提水蓄水抗旱;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;组织实施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、产品质量检验、鉴定、认证管理工作;并组织实施农机产品推广许可制度;负责农机新技术、新机具的引进、示范、推广工作。
  (十三)负责全市水利农机行业的科技、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;指导全市水利农机队伍建设。
  (十四)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,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。
  (十五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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